《政策措施》圍繞服務業集聚區、服務業企業和服務業項目,突出支持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加快構建具有鹽城特色的現代服務業產業新體系,促進現代服務業提質增效,提出四個方面共17條政策措施。主要內容為:
一是加快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方面5條措施,重點圍繞“兩業”融合、主輔分離、數字平臺、擴大投資、用地保障等方面給予支持。比如,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省級“兩業”融合試點企業(區域)給予獎勵,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是推進集聚園區提質增效方面3條措施,重點圍繞集聚園區提檔升級、載體建設、人才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比如,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大宗商品儲運基地、骨干冷鏈物流基地、重點物流基地和省級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集聚示范區給予100萬元獎勵。
三是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方面6條措施,重點圍繞市場主體做優做強、擴大規模、“小升規”、創新示范、品牌建設、信用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比如,對當年新增入庫的規上服務業企業分時、分檔進行獎勵,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8萬元;對新評定的省級信用管理示范企業,每個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勵。
四是強化產業項目招引方面3條措施,重點圍繞總部經濟招引、省市重點項目建設、健康養老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比如,對列入省、市重大、重點項目清單且年度設備、技術投資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按設備、技術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