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鹽城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的意見》(蘇發〔2022〕30號),推動射陽港低(零)碳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試點建設,我市印發了《關于支持射陽港經濟開發區低(零)碳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政策意見》(以下簡稱《政策意見》),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過程
低(零)碳產業園區是在碳達峰碳中和新形勢下,推動園區綠色低碳、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一種新模式。開展低(零)碳產業園區試點建設,是實現科學有序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舉措,是鹽城爭當綠色低碳轉型示范區的必然選擇。
根據省政府主要領導2022年來鹽調研時提出“鹽城要發揮新能源優勢,在低(零)碳產業園區建設上先行先試”和市委主要領導提出“聚焦一個園區、建設一個核心區、出臺一份政策、招引一批項目”的要求,借鑒國內兄弟城市零碳產業園建設經驗,結合鹽城實際,制定出臺了《政策意見》。
二、主要內容
《政策意見》重點圍繞園區“源、網、荷、儲、人、財、物、場景應用、機構認證、機制保障”等維度,提出十個方面的支持政策。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部分,優先保障綠電供應。調整園區附近現有陸上風電、光伏綠電項目接入方式,利用綠電專線、綠電專變就近、就低匯集供應園區。支持海上風電、光伏綠電項目加快開發建設。支持試點建設陸上大兆瓦分散式試驗風場、灘涂光伏制氫一體化等示范項目。力爭直接配置一定規模海上風電資源支持園區建設。協調資源開發企業優先保障園區綠電供應。
第二部分,提速升級智慧電網。率先啟動園區新型電力系統試點建設,加快構建綠電就近就地就低消納、接入界面清晰、物理可溯源的電網結構,促進出口產品碳足跡追蹤及區域內碳排放因子有效降低。先行優化改造110KV臨港變電站、110KV建新變電站綠電配電網系統,提速規劃新建220KV經開變電站,就地匯集消納綠電資源,滿足園區當前和長遠綠電接入需求。
第三部分,提升園區發展能級。指導幫助園區申報國家低碳(近零碳)產業園區示范項目,幫助園區調整產業定位,支持園區打造綠氫“制儲輸用”全產業鏈以及綠色產品國際進出口貿易等基地,對新招引綠色低碳項目,高質量考核將項目認定數量系數由1提高至1.2。
第四部分,支持企業技能降碳。支持園區探索合同能源管理,鼓勵企業實施節能診斷和改造服務,每年排定一批能耗大戶、設備能效較低、節能減碳潛力較大的企業,對照行業先進標準,實施節能減碳改造。市縣同比例獎補實施節能降碳工藝流程及設備改造的企業,以及獲得權威機構認證的碳中和工廠或低(零)碳產品。對高品質孵化器、智能制造、科技研發等項目給予產業基金扶持。
第五部分,支持零碳場景應用。支持園區對既有建筑開展節能改造,爭取省級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獎補交通、建筑等場景應用試點項目,納入能源物聯管理系統。獎補支持園區與國內外知名機構共同開展綠色產業培植、綠色技術孵化等。
第六部分,構建管理認證平臺。獎補園區“能碳雙控”智慧管理平臺建設,支持建設國家綠色認證示范點、電碳耦合數字化中心、建設園區碳足跡核算評價體系,實現電力碳排因子精準追溯和就地消納交易,加速實現國際化認證。
第七部分,加大產業人才支持。對引進的綠色低碳專業技術人才享受“黃海明珠人才計劃”相關政策支持。建立校企園聯合培養人才機制,免費為園區“訂單式”培養綠色低碳專業技術人才。開辟綠色低碳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直接申報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考核認定。
第八部分,強化財政金融保障。統籌工業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科技創新、開放型經濟發展、金融高地建設、建筑產業引導、質量強市等涉企專項資金,獎補支持園區建設,每年不少于4000萬元。組建10億元低(零)碳產業園投資基金,支持園區加強與各類產業基金、社會資本、綠色金融等渠道合作,加快布局綠色低碳產業。
第九部分,保障土地要素供給。支持園區4個百億級“智造產業園”規劃建設,優先納入省、市重大項目清單,用地指標應保盡保。對容積率超過1.5的新建多層廠房項目,經認定后給予適當的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第十部分,強化組織機制保障。建立射陽港經濟開發區低(零)碳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推進工作開展,及時解決推進中的重大事項。定期召開推進工作例會,督促檢查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研究解決園區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