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區持續深入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嚴格查處,有力震懾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推動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現曝光第八批重大事故隱患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4月24日,亭湖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鹽城市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情況發現,該公司車間未落實粉塵清理和處置。根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規定,該隱患屬于重大事故隱患,執法人員開具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要求企業限期整改。
上述違法行為,鹽城市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違反了《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七條第五款,依據《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三十條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3600元。公司負責人倪某違反了《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七條第五款,依據《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三十條規定,對倪某處罰款1200元。
案例二
2024年4月26日,亭湖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鹽城市某機械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情況發現,中頻爐區域爐下渣坑內存在積水。根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規定,該隱患屬于重大事故隱患,執法人員開具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要求企業限期整改。
上述違法行為,鹽城市某機械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對該公司處罰款31250元。公司安全員李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對李某處罰款11500元。
通過曝光重大事故隱患典型案例,進行以案釋法,警醒企業高度重視,舉一反三,深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特別是重大事故隱患,積極防范和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