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包括哪些病種?如何申報認定?享受什么待遇補償?
(1)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病種范圍:惡性腫瘤(放療、化療、介入治療、生物靶向藥物治療、內分泌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非透析治療)、嚴重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分裂情感性障礙、雙向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兼發精神障礙、其他嚴重精神障礙類疾病)、抑郁癥(經過專科住院治療)、血友病、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肺結核、腎病綜合征、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腦卒中恢復期(2年內)、帕金森病、重癥肌無力、類風濕病、強直性脊柱炎、皮肌炎、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病、克羅恩病、干燥綜合征、垂體瘤、運動神經元病、多發性肌炎、兒童1型糖尿病、兒童孤獨癥、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癥,41個病種(含治療方式)。2026年1月1日起,“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病種納入門診特殊病保障范圍。
(2)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如何申報:符合享受門診特殊病待遇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攜有效身份證件(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病歷資料或檢查資料至線下醫保經辦窗口或通過“鹽城醫保”微信公眾號線上渠道申請備案。參保人員也可至各地二級以上精神類專科醫療機構申請認定備案,認定醫師負責審核參保人員身份信息、病歷資料等申報材料,對照認定標準提出認定意見,必要時也可要求參保人員做進一步醫學檢查。符合享受門診特殊病待遇條件的參保居民,可在全市一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3家定點就醫。
(3)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特殊病補償和結算標準:享有門診特殊病待遇的參保人,至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相應病種治療,刷卡結算時即可享受門診特殊病保障待遇。報銷比例不設起付標準,按同級別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執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0%),和住院共用年度限額,與門特治療無關的其他疾病的門診費用,不得納入門特保障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