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有關直屬單位:
《鹽城市畜禽養殖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已經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鹽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鹽城市畜禽養殖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
畜禽養殖是鹽城穩產保供、農民增收的傳統優勢產業,實施畜禽養殖場(戶)分類管理,構建生產高效、資源節約、質量安全、環境友好的發展方式,是推動畜禽養殖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和市委、市政府高水平建設農業強市的要求,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分類管理
根據畜禽養殖場(戶)生產實際,結合污染防治能力,由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聯合組織認定,從區域位置、生產資質、設施設備、質量管控、風險隱患5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將全市畜禽養殖場(戶)分為A、B、C三類進行管理(分類標準見附件)。
A類:不在禁養區域,且生產資質齊全、養殖設施先進、污染防治設施配套、產品質量安全、未發現養殖污染風險隱患。
作為現代畜禽養殖綠色轉型標桿,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支持其對標國內外一流企業,向標準化、智能化、綠色化方向發展,有條件的向品牌化、全產業鏈龍頭企業發展。
B類:不在禁養區域,且養殖設施較先進、污染防治設施配套、產品質量可控、未發現養殖污染風險隱患。
作為畜禽穩產保供的有效支撐,發揮富民增收的促進作用。支持其提升養殖設施設備,向種養結合、農牧循環方向發展。
C類:位于禁養區域,或養殖設施落后、污染防治設施不配套、有一定的質量安全和環境污染風險隱患。
作為綠色轉型的整治重點,實施問題清單管理。對于傳統落后產能和整改不到位的,運用法制約束、政策激勵等措施,依法依規引導轉型。
(二)發展目標
2025年: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建立分類管理清單,重點推進禁養區限期清退、養殖園區規劃建設、設施設備配套升級、生態健康養殖技術推廣、農牧循環發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養殖污染專項整治等工作。到2025年底,A類畜禽養殖場(戶)數量占比達5%以上,所飼養的家禽、生豬、奶牛占全市總量比重分別達30%、50%、90%以上;B類畜禽養殖場(戶)數量占比達80%以上;C類畜禽養殖場(戶)中三分之二以上完成轉型升級。
2026年:在延續上一年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推進養殖臭氣治理、污染防控智慧監管、龍頭企業培育、產業鏈融合發展等工作。到2026年底,A類畜禽養殖場(戶)數量占比達15%以上,所飼養的家禽、生豬、奶牛占全市總量比重分別達50%、70%、95%以上;B類畜禽養殖場(戶)生產設施設備持續更新;C類畜禽養殖場(戶)基本轉型升級。
到2030年,畜禽養殖區域布局更加合理,規模養殖比重穩步提高,生態健康養殖技術廣泛應用,產業鏈融合發展更加充分,畜產品穩產保供安全可靠,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居全國前列,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點工作
(一)實施布局結構優化調整行動
1.嚴格落實“三區”管控。進一步優化調整“三區”。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屬地政府對禁養區內的C類養殖場限期退出,同時嚴防暫未退出的養殖場(戶)對環境造成污染。對禁養區內養殖場主動關停并拆除設施、以及搬遷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予以補償。適養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畜禽養殖場(戶)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落實用地備案手續,滿足動物防疫條件審核要求。〔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負責,以下內容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優化調整產業區域布局。根據環境容量和土地承載能力,嚴控單位面積土地畜禽承載量。對于養殖密集鎮和小散密集區,要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科學合理布局,探索建設現代畜禽養殖園區,推行退戶入區、集中飼養模式,置換落后產能和家前屋后C類養殖場(戶)。鼓勵在現代農業園區和連片高標準農田附近規劃建設生態循環型養殖園區。加快形成東南部肉羊、國道228沿線生豬、灌溉總渠以南蛋雞、渠北草雞、里下河水禽等優勢特色產業帶。(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調優畜禽養殖品種結構。推進瘦肉型豬本土化選育,加快牛羊禽專門化品種選育,逐步提高核心種源自給率。落實生豬產能逆周期調控機制,夯實生豬穩產保供能力。引進優質、高產、抗病蛋禽品種,提升產蛋率和蛋品總量。加快發展節糧型高效肉禽養殖生產,增加禽肉產量比重。加大牛羊生產扶持力度,穩定基礎產能。積極發展乳豬、肉鴿、鵪鶉、綠頭鴨、肉兔等特色畜禽,提供多元產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二)實施科技裝備提檔升級行動
1.更新養殖設施設備。利用國家大規模設備更新政策,鼓勵畜禽養殖場(戶)更新自動飼喂、自動采集、自動清糞等養殖設施。支持有條件的生豬養殖場(戶)升級糞污處理設施設備,家禽養殖場(戶)增添發酵罐、發酵槽等設施。指導養殖場(戶)對畜禽圈舍和糞污儲存處理場所封閉改造,增添除臭塔、除臭墻、水洗除臭裝置等;推動糞肥還田環節增添密閉式運輸、機械化深施等設備。(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2.推動數字賦能。引導、支持養殖場(戶)選用智能環控、AI疫病監測、巡檢機器人等數字生產設備,實現環境精準調控、自動巡檢消殺和疾病智能診斷;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集成應用數字化管理平臺,實施遠程監控管理、生產數據自動采集與分析。鼓勵A類畜禽養殖場(戶)智改數轉,建設智慧牧場。全市每年新增智慧牧場5個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3.推行綠色低碳生產。聯合攻關一批糞污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和臭氣減控等技術難題。普及精準飼料配方、豆粕減量替代、低蛋白日糧和氨基酸平衡飼喂等生態健康養殖技術,使用節水、節料、節能、降耗等生產工藝,推廣現代節約化養豬、家禽層疊式籠養、水禽網床旱養、肉羊高床養殖模式,提高標準化、規模化、現代化養殖水平。鼓勵發展適度規模、種養結合型家庭農場,探索發展“光伏+養殖”低碳牧場。(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鞏固提升行動
1.拓展多元化處置途徑。指導A、B類養殖場(戶)因地制宜,選擇經濟適用的糞污處理模式,降低養殖廢棄物處理成本。鼓勵有機肥生產企業,引導種植戶施用有機糞肥,推動化肥減量施用。堅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政府適當扶持,培育壯大糞污集中收集處理中心、糞肥經紀人等社會化服務組織,建立糞污收、處、施長效運行機制。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2.促進種養循環發展。鼓勵畜禽養殖場(戶)通過租賃、協議等方式,配套落實糞污還田土地,大力發展農牧循環。引導無法建設配套設施的畜禽養殖場(戶),委托他人對畜禽糞污進行資源化利用。積極申報農業農村部綠色種養循環試點項目,推廣糞肥、沼液還田。鼓勵大型生豬養殖企業流轉配套土地,通過鋪設管網,直接將沼液輸送田頭使用,打造種養循環典型示范。引進投資建設區域性糞污處理沼氣制氫、制醇等國內外先進的綠色低碳示范項目,構建循環發展模式。(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3.強化資源化利用監管。督促畜禽養殖場(戶)按規定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鼓勵畜牧大縣探索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拍攝等,提升養殖污染監管和預警手段。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在養殖場(戶)糞污貯存區等關鍵位點安裝視頻監控攝像頭,對畜禽糞污存儲、轉運、處置進行全流程監管。建立污染防治包保責任制,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對養殖場(戶)進行常態化巡查指導。緊盯C類養殖場(戶)問題隱患,暢通群眾投訴舉報通道。(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全產業鏈融合發展延鏈強鏈行動
1.培育壯大經營主體。支持畜禽養殖企業推行“公司+農戶”“公司+家庭牧場”等合作經營模式,建立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引導經濟規模大、市場競爭力強的大型龍頭企業,兼并重組中小養殖場(戶),培育一批農業產業化省級龍頭企業、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積極招引國內外頭部企業入駐鹽城,投資建設全產業鏈龍頭企業,推動外向畜牧業發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2.聚力突破精深加工。認真實施生豬屠宰企業GMP管理,確保持證企業2025年底全部達到要求。加大牛羊禽現代化屠宰企業建設力度,補齊短板弱項。圍繞規模生豬、現代禽業兩大優勢特色產業,大力發展肉、蛋、奶精深加工。加快發展動物腸衣、皮革鞣制、生物提取、油脂加工、醫藥中間體等副產品加工產業。(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3.加快推動產業融合。鼓勵A類養殖龍頭企業發揮自身優勢,推動各類資源要素跨界集聚,融合農食文旅教,拓展產業增值增效空間。立足生豬、蛋雞、奶牛、肉羊、肉鴿等現有品種資源和產品結構,積極開展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畜產品培育。進一步放大“鹽之有味”區域公用品牌效應,培育壯大“阜寧黑豬”“乾寶湖羊”“濱海香腸”等一批地域特色品牌。積極發展電子商務、農商直供、加工體驗、中央廚房、個性定制等新業態、新模式。(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高質量發展安全保障行動
1.保障動物疫病安全。引導養殖場(戶)改善動物防疫條件,做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三滅四消”、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疫情報告等工作。強化生物安全防護,抓實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持續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支持有條件的養殖場開展無疫小區和動物疫病凈化創建。發揮動物疫病監測 “哨兵”作用,為科學指導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依據。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強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和狂犬病等人獸共患病的防控,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全市每年建設國家級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或國家級(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1-2家,動物疫情常年穩定控制。(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
2.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指導養殖場(戶)規范使用飼料、獸藥等投入品,嚴格執行禁用藥、停藥期等規定。強化養殖環節“瘦肉精”監測,嚴把畜禽及其產品出場關。開展生鮮乳、牛羊肉、禽蛋等品種獸藥殘留監控、畜禽產品例行監測、監督抽檢、專項風險預警監測,強化檢打聯動,確保全市畜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98%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保障行業發展安全。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畜禽養殖場(戶)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糞污貯存設施要設置明顯的安全防護標識。指導養殖主體做好防災減災工作,避免因積水、斷電等突發情況造成經濟損失。聚焦畜牧獸醫行業行風建設,強化履職盡責和能力提升,以優良的工作作風加快推動畜禽養殖綠色轉型。(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推進
各縣(市、區)政府對畜禽養殖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工作負總責,制定工作方案,落實推進措施;充分發揮鎮村基層組織力量,利用村規民約,引導和規范小散養殖行為。做好畜禽養殖綠色轉型資金保障工作,落實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貼息政策,推廣畜禽活體抵押融資貸款,將養殖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落實水電氣優惠政策。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和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鹽城金融監管分局、鹽城供電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文件自2025年8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7月31日。
附件:畜禽養殖場(戶)分類標準
附件
畜禽養殖場(戶)分類標準
類型 | 區域位置 | 生產資質 | 設施設備 | 質量管控 | 風險隱患 |
A類 | 場區及周邊環境整潔,不在禁養區域。 | 按規定要求,有養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用地等手續。 | 養殖設施先進,糞污處理設施配套并運轉正常,滿足防雨、防滲、防溢流和安全防護要求。 | 疫病防控水平一流,投入品使用規范,產品質量安全,有信息化管理技術。 | |
B類 | 場區及周邊環境較整潔,不在禁養區域。 | 按規定要求,有養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用地等手續。 | 養殖設施較先進,糞污處理設施配套。 | 正常開展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較規范,產品質量較安全。 | 糞污利用計劃和臺賬可追溯,日常巡查未發現有環境污染和安全生產隱患。 |
C類 | 位于禁養區域。 | 未落實畜禽養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用地等規定。 | 養殖設施落后,糞污處理設施不配套,亦未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 疫病防控水平不高,投入品使用不規范,產品質量有隱患。 | 糞污去向不清,日常巡查發現有風險隱患需要整改或造成環境污染的。 |
備注:
1.A類和B類需滿足全部標準條件,C類只需出現所列多種情形之一即可認定;
2.畜禽養殖場(戶)實施動態升降級管理,有違法查處記錄3次以上的A類畜禽養殖場(戶)降為B類;
3.畜禽養殖場(戶)標準:生豬設計存欄≥50頭、奶牛設計存欄≥5頭、肉牛設計出欄≥10頭、蛋雞/鴨/鵝設計存欄≥500羽、肉雞/鴨/鵝設計出欄≥2000羽、羊存欄≥1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