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新質生產力,根據《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實施意見》(鹽辦字〔2024〕7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實際需要,對《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政策措施》(鹽政發〔2024〕5號)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5年修訂)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推動工業強市不斷開創新局面,現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推進產業優化升級
(一)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對年度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安全環保技術改造項目年度投資300萬元以上),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屬于“5+2”新興產業和23條重點產業鏈的項目,獎勵額度在以上獎勵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支持新招引產業項目。鼓勵各地加大項目招引力度,重點招引“5+2”新興產業及23條重點產業鏈項目。
(三)支持重點企業穩產增產。對制造業企業按年度新增產值達到10億元、5億元、3億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
(四)支持領軍企業培育。對首次入選“中國企業500強”(中企聯發布)的工業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入選“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中企聯發布)、“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全國工商聯發布)和首次獲得“中國工業大獎”(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發布)的工業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持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對首次被認定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支持企業兼并重組。支持企業戰略重組,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實際出資額折合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且并購方占股比例在50%以上,對兼并重組后的企業按實際出資額的4%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增強企業創新能力
(七)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對首次獲得國家、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獲得省級首臺(套)關鍵部件認定的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省批復建設的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八)支持企業核心技術攻關。對承擔國家、省產業基礎再造、重大技術裝備攻關等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并通過驗收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九)支持企業推廣應用新產品。開展“鹽創新品”系列活動,發布《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支持生產企業對產品首張訂單進行投保,市財政按投保年度實際支付保費的80%進行補貼。支持企業采購創新產品打造應用場景,對列入優秀示范應用場景的項目按照評價結果,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三、促進數實深度融合
(十)支持企業“智改數轉網聯”。對年度智能化設備及工業軟件等有效投入500萬元以上的“智改數轉網聯”項目,按照項目年度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十一)支持標桿企業培育。對獲評先進級智能工廠、卓越級智能工廠、領航級智能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全球“燈塔工廠”的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對納入工信部5G工廠名錄的項目,每個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組織重點企業參與工業互聯網安全分級分類管理,對首次認定為三級且完成安全能力符合性評測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三)支持數字產業企業能級提升。對首次獲評省級大數據、區塊鏈應用示范的項目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入選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軟件優秀產品和應用解決方案推廣名單的按每個產品或方案給予1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累計最高30萬元。
四、推動綠色集約發展
(十四)支持節能改造項目。對制造業企業依托原有生產裝置,年度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按照節能量300噸以上標煤、500噸以上標煤、1000噸以上標煤,分別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10%、11%、1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納入重點行業能效“領跑者”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五)支持碳減排項目。對制造業企業依托原有生產裝置,年度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且減排量達1000噸二氧化碳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實際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十六)支持綠色制造示范。對首次被工信部認定為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被省工信廳認定為零碳(近零碳)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打造良好發展生態
(十七)支持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對首次獲得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分別給予5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表彰的公共服務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公共服務平臺,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八)支持服務型制造。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工信部、省工信廳舉辦的工業設計大賽最高獎項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九)支持承辦重大展會、重大活動。在鹽城市區舉辦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全國性峰會、博覽會、展覽會、行業發展等活動,按照國家級活動費用總金額的30%,由市級財政給予承辦單位一次性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市財政資金包干的不享受)。支持企業參加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織的重要展會活動,給予參展企業展位費60%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十)支持工業園區建設。對創成國家、省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的園區,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上述認定類獎勵政策實行“免申即享”。
除另有規定外,財政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支持范圍為鹽城市區(含大豐區、鹽都區、亭湖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和項目。市財政局會同市工信局聯合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并負責解釋。各縣(市)參照本政策意見,結合地方實際按照不低于本政策標準制定有關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