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鹽城市關于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鹽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鹽城市關于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有關政策措施,深入推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加快推動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和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培育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產業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共同參與,打通研發機構建立、專利申請、標準制定、金融支持等跨部門業務協同渠道,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反映問題“收集—反饋—解決”閉環管理和辦理機制。〔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鹽南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工作推進,以下不再單獨列出〕
(二)實施梯度培育。構建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壯大機制,建立600家創新型中小企業(以下簡稱創小)、500家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下簡稱省專)、200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下簡稱“小巨人”)培育庫,夯實梯度培育基礎,支持現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向更高層次提檔升級,推動一批“小巨人”成長為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上市公司。發揮平臺支撐作用,指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用好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自測服務,準確了解企業定位和發展方向,著力提升梯度培育實效。(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等)
二、增強創新能力
(三)建強研發機構。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組建實驗室,申報省級以上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研發機構全覆蓋,創小培育庫企業每年新增市級以上研發機構200個,省專培育庫企業、“小巨人”培育庫企業每年分別新增省級以上研發機構20個、30個。(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四)加大研發投入。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高校院所+龍頭企業+公共平臺”三位一體創新模式,逐步提高研發占比,創小培育庫企業、省專培育庫企業、“小巨人”培育庫企業研發強度分別達到4%、5%、6%。(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五)強化知識產權。依托國家、省、市、縣四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為轄區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便利高效服務,指導企業快速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和專利實施轉讓、許可備案等業務,增強對科技創新的公共服務支撐。聚焦集成電路、半導體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利預審、優先審查、專利導航和轉化運用等支持力度,促進高價值專利創造。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貫徹知識產權國際、國家標準,組織“小巨人”申報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提高企業應對“出海”侵權風險能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六)支持人才引培。深入實施“黃海明珠人才計劃”,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和優秀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享受相應政策待遇。支持具備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試點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制造業人才支持計劃、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向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傾斜。(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三、提升企業質態
(七)推動標準品牌賦值。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先進質量管理體系和品牌培育管理體系貫標,提升質量管理和品牌管理能力。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制定(第一起草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項目,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品獲得發達國家或地區權威機構認證。(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八)推進數字化轉型。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云、上平臺,率先實現數字化轉型升級,推動省專數字化水平普遍達到三級以上水平,“小巨人”普遍達到四級水平。每年推動1500家創小實施“小快輕準”數字化改造,推動500家省專實施軟硬件一體化改造,推動50家“小巨人”開展關鍵業務系統部署與跨系統集成。(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九)加快綠色化發展。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產品碳足跡核算和標識認證工作,積極推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節能診斷,支持應用節能降碳先進技術裝備。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示范區多做貢獻,將符合要求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市級綠色工廠培育庫,優先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設綠色工廠,創建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
四、優化服務保障
(十)加大企業融資支持。支持引導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用好“首貸貼息”“設備擔”“專精特新貸”等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創新配套融資產品。鼓勵本市產業基金、省級基金鹽城子基金加強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合作。推動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入上市后備資源庫,強化上市培育服務,加快推進上市進程。(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市財政局、人行鹽城分行、金融監管總局鹽城分局、黃海金控集團)
(十一)支持企業開拓市場。積極組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與“百場萬企”“十鏈百場千企”等大中小企業融通對接活動,推動更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入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國內市場,積極參與高水平經貿合作,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專業展會,提升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針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經認證的經營者”(AEO)相關政策宣傳、企業調研及培育工作,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更快申請成為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商務局、鹽城海關)
(十二)優化企業發展環境。常態化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質量動態監測,引導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加強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保障,優化要素資源配置,簡化審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完善權益保護機制,構建公平競爭、高效便利的營商環境。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資規局等)
本文件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