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釋放體育消費潛力進一步推進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5〕3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賽事經濟提振體育休閑消費的意見》(蘇政辦發〔2025〕40號)要求,充分發揮體育消費、體育賽事對經濟循環增長的牽引帶動作用,進一步推進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市體育局牽頭研究制定《關于印發釋放體育消費潛力進一步推進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五個方面十九條舉措。
(一)聚焦賽事供給,激活賽事經濟。《若干措施》提出,進一步擴大體育賽事規模,優化賽事管理和運行機制,推進賽事專業化、品牌化建設,培育一批社會影響力大、知名度高的精品賽事。圍繞“賽事IP”構建上中下游協同完整的閉環產業鏈條。探索制定市級體育賽事分類標準,完善體育賽事分級分類審查機制。
(二)聚焦場景優化,釋放消費動能。圍繞拓展體育消費空間,打造群眾身邊“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鼓勵依法利用工業廠房、商業用房等打造體育運動空間;實施發放體育消費券等惠民舉措;擴大青少年、中老年等消費人群,開展“跟著冠軍去健身”進社區、進校園活動,打造“銀齡運動節”等特色場景。
(三)聚焦市場培育,促進產業升級。《若干措施》明確支持體育企業發展,推動出臺《鹽城市市級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扶持優質體育企業發展壯大。支持有實力的體育企業或科研院校參與體育用品國家標準制定,提升企業標準化生產能力。壯大戶外運動產業,打造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培育冰雪經濟市場。
(四)聚焦交流合作,促進融合發展。《若干措施》提出搭建優質對接平臺,組織體育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會,推動企業與景區、園區、商圈建立合作機制。深化中日韓、海峽兩岸等體育交流,加強與長三角城市聯動,舉辦各類賽事活動,深化產業合作和文化交流。促進“體育+旅游”“體育+科技”“體育+健康”等深度融合發展。
(五)聚焦要素保障,夯實發展基礎。《若干措施》從人才隊伍建設、金融支持力度、場地設施供給、市場環境優化和統計監測調查等方面對釋放體育消費潛力進一步推進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制度性安排。
三、常見問題解釋
1.問:市體育局如何進一步發展賽事經濟,釋放體育消費潛力,滿足群眾的參賽觀賽需求?
答:發展賽事經濟、促進體育消費是落實擴大內需戰略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全市體育系統充分發揮城市足球聯賽等各類賽事撬動作用,大力發展賽事經濟,擴大體育服務供給,先后成功舉辦U22國際足球邀請賽、NBL全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全國沙灘排球錦標賽等國際國內重要賽事,舉辦鹽城馬拉松、鹽城龍舟大賽、黃海濕地公路自行車賽等“四季歌”品牌賽事,每年組織開展“市長杯”青少年足球聯賽、鹽城市青少年陽光聯賽、鹽城市城市俱樂部業余聯賽等青少年賽事和豐富多彩的群眾性賽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參賽觀賽需求。
2.問:在推動文商體旅等多業態融合發展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一是辦好活動。持續開展“體育賽事進景區、進街區、進商圈”活動,搭建系列促消費平臺,支持體育零售企業、體育場館、體育服務綜合體等圍繞年度消費煥新主題,舉辦年貨大集、冰雪季、購物季、美食季、夜市等促消費活動。二是優化舉措。將體育消費券納入年度市級消費券發放計劃,安排總額不低于500萬元消費券向市民發放,鼓勵市民用于體育領域消費。引導全市體育用品零售企業、體育場館單位和體育培訓機構參與市級消費券發放活動。支持工會使用會費為職工采購健身服務。三是創新場景。創新設計“參賽+觀光+休閑”一體化產品包,構建體育賽事與文旅景區、商業中心相結合的沉浸式消費新場景,將文商體旅資源要素串點成線,培育“體育+”等融合消費新增長點。
3.問:《若干措施》中提到推動出臺《鹽城市市級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出于什么考慮?
答:2019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43號),2020年4月,江蘇省體育局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蘇體經【2020】43號),兩個文件中均提出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帶動作用,培育壯大體育產業市場主體。“十五五”時期是我市體育產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設立市級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旨在引導社會資本投資體育產業,提升體育產業規模化水平,促進體育消費提質擴容,加快構建具有鹽城特色的現代體育產業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