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職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國人來 我市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落實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意見。組織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辦法;執行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關系、勞動監察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七)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劃。牽頭推進深化全市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國家、省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創建達標評比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國家、省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與市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職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職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高校、職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機構19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規劃財務處、就業促進處(失業保險處)、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職業能力建設處(技工教研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和職業資格管理處)、人才開發和專家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勞動關系和監察處、工資福利處、養老保險處、工傷保險處、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處、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處、調解仲裁管理處、市表彰獎勵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10個:省蘇北農村人才市場管委會辦公室、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考核辦公室、市人事考試中心、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市勞動保障維權中心)、市社會勞動保險中心、市勞動就業中心、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中心、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市社會保障信息中心(市社會保障卡管理中心)。
三、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鹽城市世紀大道19號城投商務樓7樓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聯系電話:0515-80500700
負責人:吳啟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