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設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責
(一)內設機構設置7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安全生產監管處)、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處、規劃財務處、移交安置處(軍休服務管理處)、優撫處、雙擁工作處、機關黨委
(二)主要職責:
1.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安全生產監管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退役軍人的規范性文件;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退役軍人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2.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處。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3.規劃財務處。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
4.移交安置處(軍休服務管理處)。擬訂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干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市級單位計劃安置和計劃外選調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導軍休保障工作和退役軍人檔案管理。
5.優撫處。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組織落實;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6.雙擁工作處。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涉軍紀念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并指導實施,承擔烈士評定審核、上報和有關烈士備案事項,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擬訂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7.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直屬機構
直屬單位4個:鹽城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鹽城市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心、鹽城軍供站、鹽城市革命烈士陵園管理處
三、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鹽城市東進中路88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6:00
聯系方式:0515-6808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