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處級,加掛市政府研究室牌子。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報送發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四)辦理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國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級機關和外省區市發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負責全國、省、市人大和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領導同志報送重要政務信息。收集編寫信息,準確反映動態,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對策建議。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新媒體工作。
(十)負責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市政府有關活動的新聞報道,負責聯絡新聞媒體。
(十一)指導全市地方金融系統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配合指導全市國有和非公金融企業黨的建設工作。做好全市地方金融系統干部教育培訓相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全市地方金融監管、金融風險防范處置、金融改革創新發展等重大事項,推動壓實縣級監管責任和風險處置責任。
(十三)負責地方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聯系協調駐鹽金融機構,深化政銀企合作交流,配合駐鹽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和金融服務,支持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十四)組織實施優質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扶持政策,負責推進擬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薦工作,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加強金融對外合作交流。
(十五)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以及從事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批準可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督管理。負責強化對全市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含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屬性但不屬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
(十六)牽頭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組織協調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研究重大地方金融風險處置方案。
(十七)聯系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有關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設下列內設機構:秘書一處,秘書二處,秘書三處,秘書四處,秘書五處,秘書六處,秘書七處,秘書八處,信息處,市政府督查室,政務公開辦公室(新聞協調處),政策研究處,行政人事處(老干部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文電處,網站管理處,金融法規處(行政審批處),銀行保險處,資本市場處(招商處),地方金融監管處(金融穩定處),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機關黨委。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地址及時間
辦公地址:江蘇省鹽城市世紀大道21號
郵政編碼:224000
聯系電話:0515-88190000
作息時間: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